我简单的说明一下,在中国住的中国人・中国公司和在日本住的日本人・日本公司的法律纠纷。
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国际诉讼
在中国住的中国人和在日本住的日本公司之间发生的法律纠纷,或者,在中国住的中国公司和在日本住的日本人之间发生的法律纠纷,应该在哪个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呢?
发生日中之间的国际法律纠纷的时候,得考虑应该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还是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从结论上来说,必须,对在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诉讼的话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日本住的日本人和日本公司诉讼的话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日本和中国没有互相承认法院的判决(日本的民事诉讼法第118条4号)。
具体来说,即使在日本住的日本人和日本公司用日本法院获得对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的胜利判决书也在中国不能用日本的判决书办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即使用日本法院获得胜利判决书,如果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不愿意自愿支付买卖金或者赔偿金,也不能强制收回钱。
即使获得胜利判决也只是一张废纸,因此用日本法院对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提起诉讼也没有法律意义。
相反来说,即使在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用中国法院获得对日本住的日本人和日本公司的胜利判决书也在中国不能用日本的判决书办强制执行。
所以,必须,对在中国住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诉讼的话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日本住的日本人和日本公司诉讼的话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