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收到关于离婚时应当确定哪些事项等相关咨询。
本文将对离婚时需要考虑的事项(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财产分配、精神赔偿)进行简要解说。
【抚养权】
如果有未满18岁的孩子、必须确定由哪一方有抚养权的权利。
家庭法院会从孩子的福祉看点、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情况以决定由谁有抚养权的权利。
具体来说、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孩子的生活情况(例如换尿布、喂奶、饮食、接送上幼儿园等谁做)、父母的身心健康状况等。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意愿会受到更大的重视、相反如果年幼、则更侧重于考虑孩子的生活情况。
【探望权】
探望权是离婚后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一方父母与子孩子见面交流的权力。
在家庭法院、关于探望的次数和方式、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性格、是否在学、生活情况、生活环境等、并充分顾及孩子的精神负担、同时尊重孩子的意愿来做出决定。
在家庭法院决定探望权内容时候、会特别重视孩子的意愿。家庭法院为了确认孩子的想法、家庭法院的调查官可能会与孩子直接面谈、进行意向调查。
【抚养费】
家庭法院决定抚养费金额时候、用计算表。根据孩子的数量和年龄、用的计算表种类不同、法院会通过比较义务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和权利人(接收抚养费的一方)的年收入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
例如、如果有两个子女、且均为14岁以下、义务人的工资收入600万日元、权利人的工资收入300万日元的情况下、抚养费的金额是8万日元(两人总计)。
尽管成年年龄18岁、但是家庭法院通常认为未成熟子女的年龄为20岁、因此抚养费的支付义务一般持续到孩子20岁为止。
【财产分配】
财产分配是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形成的财产平分一半。
为了考虑财产分配可以得到多少、首先需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财产分配的对象。
财产分配的对象是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积累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姻前积累的存款或因父母去世而继承的遗产等特殊财产、不能作为财产分配的对象。
此外、财产分配的基准时间是分居时。
【精神赔偿】
如果离婚的原因(例如不忠行为或家庭暴力等)由对方引起、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不忠行为的精神损失费一般50万日元至300万日元之间、具体金额将根据不忠行为的经过、方式、次数、期间、婚姻期间、遭受的精神痛苦的程度、是否有子女等因素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