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诉讼、强制执行的区别

简单地介绍一下谈判、诉讼、强制执行的区别。

目次

谈判

谈判是跟对方用谈话解决的手续。

律师办谈判的方法是要求方会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被要求方会回复文件以开始。
因为谈判是跟对方用谈话解决的手续,所以需要对方的同意。
换句话说,如果对方不同意我们的要求的话,需要办诉讼。没有别的方法。

诉讼

诉讼是法院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手续。

诉讼是给法院提交诉状,法院给对方邮这个诉状以开始。
诉讼是大概一个半月办一次,而不是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必须提交写您的意见的文件。
第一审的诉讼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但是复杂的案件的话有可能需要两三年。

法院最后办询问的手续后,用判决来裁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日本采用三审制度,如果对第一审的判决不满意的话,可以通过上诉进行第二审,再通过上诉进行第三审。

在诉讼中,除了判决以外,还有通过和解来结束诉讼的方法。

在诉讼中,除了判决之外,还有通过和解来结束诉讼的方法。
和解是原告和被告互相让步,通过谈话结束诉讼的手续。但是跟谈判一样,需要对方的同意。
和解的条件可以自由决定,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不能和解解决。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让步。

诉讼是法院只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手续。所以如果虽然对方败诉,但是不支付判决书中规定的金额的话,需要进行强制执行的手续。

强制执行

强制執行是虽然对方败诉,但是不支付判决书中规定的金额的情況下,法院强制的实现判决书的內容的手续。

强制執行的手续里有①债权扣押(从对方那的銀行账户里收回钱、或者从对方收到每个月的工资里收回钱的手续)、②不动产執行(法院卖对方所有的不动产,从这个买卖金里收回钱的手续)、③动产執行(法院去对方的家扣押对方拿的现金,卖对方拿到寶石等的财产,从这个买卖金里收回钱的手续)等等。


但是,关于对方那的銀行账户,对方工作的公司,对方拿到不动产等等的信息,需要自己调查。非常耗费时间和力量。
此外,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的话,即使进行强制执行也不能收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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